爬行动物繁殖者的动物处理业登记指南|第一类登记的申请、要件和实务
为爬行动物繁殖者详细解说第一类动物处理业(销售业)的登记要件、申请步骤和取得后的义务。还介绍了动物处理责任人的资格要件和实务经验路线。想要认真开始爬行动物繁殖和销售的人必然会面临" 第一类动物处理业的登记 "。为了超越爱好范畴进行活体销售,根据日本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的登记在法律上是必需的。

要点总结
为爬行动物繁殖者详细解说第一类动物处理业(销售业)的登记要件、申请步骤和取得后的义务。还介绍了动物处理责任人的资格要件和实务经验路线。想要认真开始爬行动物繁殖和销售的人必然会面临" 第一类动物处理业的登记 "。为了超越爱好范畴进行活体销售,根据日本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的登记在法律上是必需的。
想要认真开始爬行动物繁殖和销售的人必然会面临"第一类动物处理业的登记"。为了超越爱好范畴进行活体销售,根据日本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的登记在法律上是必需的。本文详细解说爬行动物繁殖者应了解的动物处理业登记的机制、申请方法、必需要件和实务上的注意事项。
动物处理业的登记是什么
第一类动物处理业和第二类动物处理业的区别
动物处理业分为"第一类"和"第二类"两种。
第一类动物处理业是指以营利目的对动物进行销售、保管、出租、训练、展示、拍卖中介、有偿受让饲养等作为业务进行的情况下必需的登记。繁殖爬行动物并通过网络或即售会销售的"繁殖者"属于此类。
第二类动物处理业是指非营利目的(主要从事动物保护、转让)的团体和个人,保护设施和转让会运营的非营利组织等需办理备案(第二类不是登记制,而是备案制)。
进行爬行动物繁殖和销售的繁殖者原则上需要第一类动物处理业(销售业)的登记。
"业务"销售的基准
对于什么是"作为业务"的销售,经常有疑问。行政部门的运作中,通常在以下情况下需要登记:
- 全年进行多次、多个体的重复、继续销售
- 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进行活体繁殖和出品
- 通过专用网站、社交媒体、网络拍卖账户销售活体
"仅一次偶然的转让"在某些情况下不一定需要登记,但作为繁殖者进行持续销售的话登记是必然的。未登记的重复销售属于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违反(有罚则)。
第一类动物处理业的登记要件
1. 动物处理责任人的选任
登记时需要选任1名以上的动物处理责任人。此责任人必须满足以下任一要件:
要件A:持有国家资格者(可单独满足)
- 兽医师或伴侣动物护理师(国家资格)
要件B:资格+实务经验的组合
- 取得爱玩动物饲养管理士等规定资格,且具有半年以上的实务经验
要件C:学校毕业+实务经验的组合
- 毕业于动物相关专科学校或大学(1年以上课程),且具有半年以上的实务经验
※2020年6月的法律修正后,除兽医师和伴侣动物护理师外,"仅实务经验"、"仅资格"、"仅学历"都无法选任,必须将半年以上的实务经验与资格或学历相结合(旧的仅实务经验或仅资格路线已废除)。选任后还有义务另行让其参加自治体举办的动物处理责任人研修(参加频率由自治体规定)。
许多个人繁殖者选择的是要件B或要件C的组合路线。在这种情况下,由于需要半年以上的实务经验,提前记录就业经历和研修受讲历史很重要。
2. 动物处理责任人研修的受讲
动物处理责任人研修由各都道府县和政令市定期开办。受讲费用根据自治体而异,但通常在数千日元左右。研修在登记后也有义务按自治体规定的频率让其参加,因此需要继续受讲。
可在各都道府县的动物爱护中心、保健所的网站上确认受讲日程。热门场次很快就会达到定员,所以需要尽早申报。
3. 设施和饲育环境的基准
登记申请时,饲育活体的设施也是审查对象。主要基准如下:
- 活体能够维持适切的温度和湿度环境的设备
- 为每个种类确保适切面积的笼舍和饲育空间
- 保持清洁,卫生管理得到彻底执行
- 采取了防止逃脱的措施(特别是对爬行动物来说,防止逃脱风险的说明往往是必需的)
可在申请前与负责地区的窗口(保健所、动物爱护中心)进行事前咨询,提前确认设施是否满足基准。
申请流程
步骤1:向管辖窗口进行事前咨询
首先,与事业地点所属的都道府县或政令市的负责窗口(多数情况下是保健所或动物爱护中心)联系,进行事前咨询。在此阶段确认以下内容:
- 必需书类的种类和样式
- 是否需要进行设施的事前确认
- 动物处理责任人研修的受讲状况确认
步骤2:准备必需书类
登记申请的主要必需书类如下(根据都道府县可能有所不同)。
| 书类 | 内容 |
|---|---|
| 第一类动物处理业登记申请书 | 记载姓名、住址、事业种类、设施所在地等 |
| 动物处理责任人的资格证明书类 | 实务经验证明书、资格证明书等 |
| 动物处理责任人研修结业证的复印件 | 最近的研修结业证 |
| 设施的平面图 | 展示笼舍配置、面积等的图面 |
| 关于动物饲育、保管的书类 | 种类、头数、饲育方法的说明 |
| 申请手数料的收据 | 各都道府县金额不同(约15,000~20,000日元) |
步骤3:设施的实地调查
申请后,由负责职员进行设施的实地调查。这是为了确认设施是否满足基准,所以要事前进行充分的打扫和整备。
步骤4:登记证的交付
审查通过后,会交付"第一类动物处理业登记证"。登记证有有效期限(5年),期限前需要申请更新。另外,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需要提交变更通知。
登记后的义务
登记后持续产生以下义务。
账簿的记录和保存
对销售的活体的记录(种类、个体识别信息、销售对象、销售日期等)进行账簿记载,并将其从记载日期起保存5年(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第21条的5第1项、同法施行规则。第一类动物处理业者的规制(环境省))。此义务针对"以业务方式从事动物的销售、出租、展示等政令规定的处理的人",爬行动物也在适用范围内。犬猫按每个个体记载,其他动物按品种等记载。即便采用数字化管理,也需要适切保存备份。
动物处理责任人研修的持续受讲
登记后,也有义务让动物处理责任人参加自治体举办的研修(2020年6月施行的省令修正后,取消了全国统一的“每年1次以上”的规定,频率由自治体规定)。
标识的张贴与广告的标示
获得登记的每个营业场所,都有义务在公众容易看到的地方张贴写明姓名或名称、登记编号等事项的"标识"(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第18条)。网站、社交媒体、即卖会通知等销售广告中,也必须写明姓名或名称、营业场所的名称和所在地、业务种类、登记编号、登记日期和有效期届满日,以及动物处理责任人的姓名。即使通过网络招揽顾客,也不能省略下面的现场确认和当面说明来完成销售。
销售时的现场确认与当面说明(爬行动物也适用)
销售哺乳类、鸟类和爬行动物时,必须事先在营业场所让购买者直接看到该动物的当前状态(现场确认),并使用书面材料或电子记录,当面说明品种等的名称、成体大小、平均寿命、适合的饲养设施的结构和规模、喂食与给水方法、容易患的疾病及其预防、相关法令的规制等信息(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第21条之4、同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2)。这并不是只针对犬猫的规定,只销售爬行动物的繁殖者同样适用。不能仅在网上成立买卖合同,因此即使在网上介绍个体,也务必安排在营业场所进行现场确认和当面说明。购买者为第一类动物处理业者的交易不在此当面说明义务的范围内。
犬猫等销售业者的追加义务
销售犬、猫,或为销售而繁殖犬、猫时,属于"犬猫等销售业者",除上述义务外,还须制定并遵守犬猫等健康安全计划、确保与兽医师等的合作、对难以销售的犬猫确保终生饲养、不得为销售而交付或展示自己繁殖的出生后未满56天的犬猫、为犬猫植入微芯片等(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第22条之2至第22条之5、第39条之2)。如今后计划也处理犬猫,需要另外进行确认。
个人繁殖者容易有的疑问
Q. 自宅副业程度的销售也需要登记吗?
是的,以营利目的进行重复、继续销售的情况下,即使是副业、自宅也需要登记。"因为是副业""因为头数少"不是免除的理由。
Q. 登记前就在即售会和拍卖网站上销售了怎么办?
未登记销售属于《动物爱护管理法》违反(100万日元以下罚金等)。尽快与管辖窗口咨询,抓紧申报登记很重要。
Q. 爬行动物的特定外来物种和特定动物情况下需要追加手续吗?
特定动物(毒蛇、大型种等)自2020年6月起,禁止以爱玩目的进行新规饲育,饲养和保管许可(都道府县知事等)仅限于动物园等展示、研究目的。不能作为爱玩用进行销售。另外,特定外来物种(拟鳄龟等)除取得许可者之间的转让等法令规定的情形外,不得销售或转让。有条件特定外来物种红耳龟同样禁止销售、购买和分发,不能作为宠物销售(个人无偿转让给特定对象则无需手续)。需要与动物处理业登记并行进行确认。
总结
作为爬行动物繁殖者适法活动的第一步就是"第一类动物处理业(销售业)的登记"。建议在正确理解登记要件、申请步骤和维持义务的基础上,首先与管辖的保健所、动物爱护中心进行事前咨询。
取得登记可以大幅提高购买者的信任,使繁殖者活动能在法律保护的状态下继续进行。为了扩大网络销售、即售会参展、向专业网站出品等繁殖者的活动范围,动物处理业登记是不可或缺的基础。